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权人权利 > 债权人撤销权 >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1-26 12:05:41 人浏览

导读: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四个要件包括债权人享有合法有效债权,债务人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除斥期间内,且行使撤销权以债权为限。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四个要件包括债权人享有合法有效债权,债务人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在除斥期间内,且行使撤销权以债权为限。

  一、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

  债权人的撤销权四个要件: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作出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撤销权的性质

  撤销权的性质是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撤销债务人所作出的对债权人不利的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与代位权均为债的保全措施,其具有以下特点: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同,其不能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而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法律快车提醒您,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从属权,其不得与债权相分离,债权让与时,撤销权与债权一起转移。

  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