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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捕和逮捕有啥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7 12:25:55 人浏览

导读:

拘捕和逮捕的区别在于执行地点不同、决定机关不同、羁押期限不同等。拘捕的法律程序是需要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执行人员不能少于两个人,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等。

  拘捕和逮捕的区别在于执行地点不同、决定机关不同、羁押期限不同等。拘捕的法律程序是需要由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执行人员不能少于两个人,需要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等。

  一、拘捕和逮捕有啥区别

  刑拘和逮捕的区别有:

  1.执行地点不同。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二、拘捕的法律程序怎么进行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法律快车提醒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

  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

  4.到异地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5.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三、拘留后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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