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
导读:
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一是拉人头式传销,二是骗取入门费式传销,三是团队计酬式传销,对于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传销罪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一是“拉人头”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 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人,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 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二是骗取“人门费”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形式变相交纳费 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三是“团队计酬”式传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 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人,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 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的量刑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快车提醒您,传销指的是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人员的数量,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1.虚拟性更强
网络始终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虚拟这一特征,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以及“黄金期货交易”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行空手套白狼之实。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
4.传播跨地域性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
5.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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