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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财务负责人可以注销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02 12:01:25 人浏览

导读:

离职财务负责人是可以进行注销的,一般需要当事人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网站系统进行修改或者注销,财务负责人必须满足财会部门的任职要求才能进行就任。

  离职财务负责人是可以进行注销的,一般需要当事人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网站系统进行修改或者注销,财务负责人必须满足财会部门的任职要求才能进行就任。

  一、离职财务负责人可以注销吗

  离职财务负责人可以注销,进入国税局新的电子税务局系统,在左边菜单下,有一个纳税登记联系方式维护的功能键,进去就可以进行修改了。法律快车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是:

  1.不能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2.不能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3.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三、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相同可以吗?

  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不可以由同一人担任。根据《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单位法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是不相容职务,法人代表兼任财务负责人,会使单位收入支出失去监督,没有人能够有效制约法人代表的贪污行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是一种组织,而不是某一个人。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没有必要设置会计主管和财务负责人两个职位,会计主管就兼任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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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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