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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10-26 14:05:10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要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男方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女方在离婚时是不能要求赔偿的,离婚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离婚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离婚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是要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如果不存在的,则女方不能在离婚时要求赔偿。

  二、离婚女方需要给抚养费吗

  离婚女方如果不是直接抚养子女的,需要付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离婚女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男女双方协议;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退的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退还。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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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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