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法定罪名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参与卖淫嫖娼判多少年

参与卖淫嫖娼判多少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9 16:59:15 人浏览

导读:

参与卖淫嫖娼不判刑,这种行为在我国被认定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并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者,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参与卖淫嫖娼不判刑,这种行为在我国被认定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并不属于犯罪,情节较轻者,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卖淫嫖娼

  一、参与卖淫嫖娼判多少年

  参与卖淫嫖娼不判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

  1.传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2.讯问、查证。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法律快车提醒您,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

  3.强制进行性病检查。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

  三、怎样算卖淫嫖娼

  卖淫嫖娼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