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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可以对哪些人采取留置措施,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0 07:44:24 人浏览

导读:

监察机关可以对严重职务违法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具体留置的时间、场所和相关管理执行由国家相关规定决定。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不超过三个月,也可以延长但须报请上级,经批准即可。

  监察机关可以对严重职务违法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具体留置的时间、场所和相关管理执行由国家相关规定决定。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不超过三个月,也可以延长但须报请上级,经批准即可。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

  一、监察机关可以对哪些人采取留置措施

  监察机关可以对下列这些人采取留置措施:

  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多久

  监察机关留置期限一般是不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3延长须报上级批准。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三、采取留置措施严重吗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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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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