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什么
导读:
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交强险买了后不是即时生效,交强险的生效时间一般在交强险保单上有具体的生效时间,如果保单上面写的是立即生效就会立即生效,其余情况不会立即生效。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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