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罪名大全 > W-Z类罪名 > 行贿罪 > 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5 07:32:27 人浏览

导读:

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其中主观要件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有去行贿以及行贿资金、财物的来源的名义不同,行贿的决定的作出主体不同等。

  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分为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其中主观要件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有去行贿以及行贿资金、财物的来源的名义不同,行贿的决定的作出主体不同等。

  一、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上述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区别是什么

  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区别如下:

  1.要看是以谁的名义去行贿以及行贿资金、财物的来源。如果以单位的名义利用单位的资金、财物给予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可以认定为单位行贿。

  2.要看行贿的决定是谁作出的。如果行贿的决定是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有关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则可以认定为单位行贿。

  3.关键要看行贿所得的不正当利益的归属。单位行贿罪的实质就是为了单位整体的利益而行贿,因此,不正当利益的归属是区分单位行贿和自然人行贿的关键所在。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单位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已归单位所有,事后对单位行贿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又采取一定手段予以侵吞的,则该对单位行贿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不仅要对单位行贿罪承担法律责任,其侵吞行为,符合其他条件的,还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三、什么是单位行贿罪

  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行为主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