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2 07:18:04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主要是: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主要是: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