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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20:31:36 人浏览

导读: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般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并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人、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般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并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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