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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自主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4 10:13:27 人浏览

导读:

可以自主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

可否自主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

可以自主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

可否自主选择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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