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否属于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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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讯13日,进贤县法院调解了一起原告吴某诉被告李某离婚纠纷案:原告吴某提出离婚,被告李某同意离婚,婚生小孩小小(化名)由原告吴某抚育至独立生活止,抚育费自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因此,在离婚调解书签字之前,当事人完全有权予以反悔。因为这个时候
起诉了私下调解的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若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以此调解书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