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刑事诉讼法论文 >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5 07:33:50 人浏览

导读:

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情况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是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等。技术侦查措施有电子侦听,电信监控,电子监控,邮件检查,密搜密取等措施。

  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情况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或是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等。技术侦查措施有电子侦听,电信监控,电子监控,邮件检查,密搜密取等措施。

情况技术侦查措施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

  可以使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有以下情况:

  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2.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3.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批准程序。

  二、技术侦查措施有哪些

  技术侦查措施有:

  1.电子侦听(麦克风侦听):电子侦听是指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性的口头谈话进行侦听;

  2.电信监控:电信监控是指通过对各种通信方式的联系进行监控;

  3.电子监控:电子监控和电信监控不相同。电子监控主要通过两种手段获取图像讯息;

  4.邮件检查:邮件检查是指对纸质的通信和包裹、快递等物流进行秘密检查;

  5.密搜密取:密搜密取是指对侦查相对人所处的地点、物品进行秘密的搜查以及提取物证、书证等相关证据;

  6.外线侦查:外线侦查是指技侦部门所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跟踪、盯梢、守候、监视、秘密逮捕等综合性手段;

  7.网络侦查:法律快车提醒您,网络侦查是指对互联网展开秘密侦查的一类手段的统称。

  三、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主体是谁

  技术侦查措施的批准主体为公安机关负责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 技术侦查种类
    技术侦查种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对于一些犯罪团伙的抓捕由于他们的位置可能具有复杂性,这就往往需要高科技来破案抓到犯罪嫌疑人,技术侦查措施也就显得格外重要。那么对于技术侦查种类

    #刑法
    人浏览
  • 关于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2、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
  • 什么是技术侦查措施
    什么是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指的是侦查机关为了侦破特定犯罪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批后,采取的一种特定技术手段。一般会采

    #刑事辩护
    人浏览
  • 什么是技术侦查措施
    什么是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一般是公安机关用于侦破刑事案件所采用的,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各种各样的侦查手段也在不断的出现,而最常见的技术侦查措施有些呢?那么什么是技术侦查措

    #刑法
    人浏览
  • 技术侦查措施有效期
    技术侦查措施有效期

    为了能够尽快的破案,解决问题。执法人员通常都会采用各种各样的侦查技术来辅助破案。但有些技术手段是具备特殊性的,不能够长时间使用,在侦查的阶段就有拟定一定的期限。

    #侦查阶段
    人浏览
  • 刑事侦查的措施:(1)调查措施。如现场勘查、检验、侦查实验、调查访问、辨认、讯问、询问、通报等。(2)追缉措施。如追踪、堵截、搜索、守候、通缉等。(3)强制措施
  •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条件
    技术侦查措施适用条件

    每一年公安机关都需要对大量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侦查的手段有很多人,技术侦查就是其中一种。但由于滥用技术侦查会导致人权遭到侵害,我国法律对技术侦查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刑事诉讼知识
    人浏览
  • 根据已经生效的判决和你的具体要求确定
  • 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等等
  • 不能。滥用职权罪
  •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6个月,如果6个月以后未采取新的强制措施的,应当解除。
  • 教师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条件是
    教师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条件是

    教师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条件是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若是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相应

    #法律论文
    人浏览
  • 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是什么
    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是什么

    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立法的目的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法律论文
    人浏览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
  • 规定隐私权的意义
    规定隐私权的意义

    规定隐私权的意义是:保护隐私是对人性自由和尊严的尊重,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要求。

    #法律论文
    人浏览
  • 只需申请人带上申请书、被收养人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必须附无利害关系的二位以上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的经过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
  • 隐私权的名词解释
    隐私权的名词解释

    隐私权的名词解释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是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

    #法律论文
    人浏览
  • 法律分析:孩子的户口与由谁抚养没有必然的关系。所以,孩子的户口不一定随监护人,父母双方可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
  • 自甘风险的概念
    自甘风险的概念

    自甘冒险的概念是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法律论文
    人浏览
  • 员工上班玩手机罚款不合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只有由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公司属于民事主体不具备处罚权,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
  • 立功的效果是什么
    立功的效果是什么

    立功的效果是:1、在法院判决之前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2、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

    #法律论文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