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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16:02:59 人浏览

导读:

一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股权转让协议需要经过前置程序才能生效。前置程序又分两种情况:1、受让方为本公司股东,则需要通知公司其他股东并都同意转让的,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受让;2、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则需要公司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才能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一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而股权转让协议需要经过前置程序才能生效。前置程序又分两种情况: 1、受让方为本公司股东,则需要通知公司其他股东并都同意转让的,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受让; 2、受让方为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则需要公司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协议才能生效。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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