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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7 20:02:11 人浏览

导读:

各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的关系不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而用人单位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定义也有所不同。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而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区别

各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的关系不同。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而用人单位劳动者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定义也有所不同。用工单位是指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而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区别

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区别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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