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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复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5-11 10:39:01 人浏览

导读:

诉前财产保全复议是当事人对保全裁定有异议时的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同时,诉前财产保全后需在30天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一、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复议

  当申请保全人或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存在异议时:

  1.他们需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提交复议申请。

  2.法院在收到复议申请后的十日内将进行审查。

  3.若复议理由成立,法院将裁定撤销或变更原保全裁定;若理由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复议申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1.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若对保全裁定或驳回申请裁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限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2.法院在收到复议申请后,需在一定时限内完成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裁定。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1.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这些法律条款明确了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程序、时限以及复议等方面的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和保障。

如何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复议

  三、诉前保全后起诉时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必须在30天内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起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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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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