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设立的分公司是否是独立法人

设立的分公司是否是独立法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07:24:07 人浏览

导读:

设立的分公司在我国法律上是不属于独立法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即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设立的分公司是否是独立法人

设立的分公司在我国法律上是不属于独立法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且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不能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即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设立的分公司是否是独立法人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