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证券法 > 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21:39:11 人浏览

导读:

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1、自然人犯本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既遂量刑标准?

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1、自然人犯本罪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规定处罚。

关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既遂量刑标准?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 (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