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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支付令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1 16:48:06 人浏览

导读: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支付令,则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履行支付令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支付令,则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履行支付令可否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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