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分别是什么

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分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30 03:09:08 人浏览

导读:

举证期限指的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的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答辩期限则是指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需要提交答辩状及其他材料的时间期限。

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分别是什么

举证期限指的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的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答辩期限则是指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需要提交答辩状及其他材料的时间期限。

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分别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二百六十八条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