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否作为赔偿证据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否作为赔偿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05:06:23 人浏览

导读: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是否能作为赔偿证据使用的确定方式:如果能证明案件事实,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赔偿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则一般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否作为赔偿证据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是否能作为赔偿证据使用的确定方式:如果能证明案件事实,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赔偿证据。如果不能证明,则一般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与他人同居的视听资料可否作为赔偿证据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