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开庭流程

刑事诉讼开庭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1 09:36:20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刑事案件一般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六个流程。开庭时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刑事诉讼开庭流程

我国刑事案件一般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六个流程。开庭时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刑事诉讼开庭流程

刑事诉讼开庭流程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