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检察院不批捕的是不是必须放人呢

检察院不批捕的是不是必须放人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8 17:12:11 人浏览

导读: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应当放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事后若是发现新的证据的,可以重新逮捕。

检察院不批捕的是不是必须放人呢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应当放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事后若是发现新的证据的,可以重新逮捕。检察院不批捕的是不是必须放人呢

检察院不批捕的是不是必须放人呢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