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的区别

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09 13:21:05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的区别包括: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

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的区别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的区别包括: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

敲诈勒索和强迫交易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