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律师法 > 刑事辩护代理 > 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具体有哪些

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具体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9 23:27:03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的人包括: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具体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的人包括: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具体有哪些

不得担任刑诉辩护人具体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