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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能否开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9 23:03:04 人浏览

导读:

如果部分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只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就可以开庭。如果其他债权人承担该诉讼行为的,该诉讼行为对其具有效力;如果其他债权人不承认的,则没有效力。

部分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能否开庭

如果部分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只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就可以开庭。如果其他债权人承担该诉讼行为的,该诉讼行为对其具有效力;如果其他债权人不承认的,则没有效力。

部分债权人起诉债务人能否开庭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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