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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9 21:48:09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的处罚规定:行为人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滥用公司证券职权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我国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的处罚规定:行为人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滥用公司证券职权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我国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我国刑法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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