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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追车造成事故责任在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1 22:15:25 人浏览

导读:

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追车造成事故责任在谁: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交警追车造成事故责任在谁

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追车造成事故责任在谁: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交警追车造成事故责任在谁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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