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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4 17:21:03 人浏览

导读: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四)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三)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四)当事人的过错及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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