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能否强制执行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能否强制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5 07:42:05 人浏览

导读: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能否强制执行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能否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