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损害赔偿动态 > 人身损害赔偿金能否继承

人身损害赔偿金能否继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9-23 15:01:33 人浏览

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所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当事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是可以按照规定向侵权人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的。

  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所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是可以被继承的,当事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是可以按照规定向侵权人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的。

  一、人身损害赔偿金能否继承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款: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二、人身损害赔偿金法院是否可以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三、人身损害赔偿给付方式

  法律快车提醒您,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2.继续给付方式: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