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自动结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导读: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会自动结案的,对于结案的期限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结案手续,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通知保险公司之后,保险公司会按照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确定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能自动结案。交通事故结案必须要事故本人去交通事故科办理相关的事故手续才会结案,如果不去结案事故科的,事故科会始终保留那个事故的记录,及时催告当事人来办理。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本车人员以外的受害人;
(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
(三)本车人员以外的投保人:
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有权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被 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一)交通意外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 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 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 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二)交通意外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 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交通事故受伤后请求赔偿是受害者的权利,由于其受伤的等级并不是在事故发生初就可以确定的,故而一般都是在责任认定工作已经结束,并且受害者?经过了伤情认定流程,此时肇事者才需要支付赔偿金,一般受害者的损失比较小的,支付的赔偿金也会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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