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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6 14:52:33 人浏览

导读: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于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一般公司发展壮大之后都会选择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并不具有独立性,对分公司所涉及的债务都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对于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是由总公司承担的,一般公司发展壮大之后都会选择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并不具有独立性,对分公司所涉及的债务都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一、分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吗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二、如何认定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要认真执行法人制度。对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以该企业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的以外,不能追究其他法人的连带责任。确定企业的法人资格,应该以工商登记为准。对确实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由其开办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时,投资方出资不足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k如果发现该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判令投资方补足其投资用以清偿债务;主册资金不实的,由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核准登记佶,开办单位、投资人或其他人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应依法追回;私营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债务,由业主或合伙人承担清偿责任。

  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或者在授权范围内以企业法人的名义进行的活动应当由法人承担责任。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事前未经授权或超越代理权以企业名义进行职务范围外的活动,除企业法人追认或者知道不予制止的外,由行为人自己负责。企业法人授权不明,使相对人误认为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得到授权的,由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其他人明知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未经

  授权或超越代理权而仍与之进行经济交往造成损失的,无权要求行为人所在单位承担责任。

  三、法人资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人资格,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资格的构成:

  (一)依法成立;

  (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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