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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代管人可以支配失踪人的财产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9 17:00:25 人浏览

导读:

财产代管人可以支配失踪人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申请财产代管人变更的情况为当上一个财产代管人消失,失踪,实施侵害财产权益的行为,因某原因丧失了代理能力等,在申请财产代管人变更后,新的财产代管人要及时处理好移交的财产并及时上报财产状况。

  财产代管人支配失踪人的财产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申请财产代管人变更的情况为当上一个财产代管人消失,失踪,实施侵害财产权益的行为,因某原因丧失了代理能力等,在申请财产代管人变更后,新的财产代管人要及时处理好移交的财产并及时上报财产状况。

  一、财产代管人可以支配失踪人的财产吗

  代管人究竟是代理人还是保管人,在法律上是值得研究的。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应当是兼具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类似的法律地位,即有权对失踪人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管理。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法律地位与法定代理人有相同之处,但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权利能力并未丧失,只是其权利义务由财产管理人代为行使和履行。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的管理权限,除了对财产保管、维护、收益等保存行为之外,还包括必要的经营行为和处分行为。

  本条规定了财产代管人的应尽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即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同时规定了法律责任,即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失踪人的财产由谁管理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三、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作出宣告公民失踪的判决的同时,应当依法为失踪人指定财产代管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对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经人民法院指定后,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财产代管人作为可以具有法律上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指定代理人的身份时,是可以支配失踪人的财产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财产代管人可以支配失踪人的财产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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