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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危险驾驶朋友接风后醉驾身亡,酒驾怎样处罚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4 11:27:14 人浏览

导读:

酒后驾车的,驾车人的注意力无法集中,反应能力变慢,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切勿酒后驾车。接下来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男子为危险驾驶朋友接风后醉驾身亡,酒驾怎样处罚处理?

  酒后驾车的,驾车人的注意力无法集中,反应能力变慢,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切勿酒后驾车。接下来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男子为危险驾驶朋友接风后醉驾身亡,酒驾怎样处罚处理?

  一、男子为危险驾驶朋友接风后醉驾身亡

  近日,山东枣庄一男子为因危险驾驶罪拘役出所的朋友接风洗尘。随后,该男子酒足饭饱,独自驾车回家,路上与一辆半挂重型牵引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牵引车司机立即报警求助,将其送至医院抢救,但该男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酒驾怎样处罚处理?

  酒驾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男子为危险驾驶朋友接风后醉驾身亡,酒驾怎样处罚处理?的相关内容。酒驾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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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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