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所有权由谁代表国家行使
导读:
国家所有权就是国家对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国家财产是属于全体公民的所有的,一般来说是一些比较重要的财产,比如各种矿藏、水流等等,是关乎到国计民生的。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权利主体是国家。
国家对全民所有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
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一切国家财产属于以国家为代表的全体人民所有。因此,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由此可见,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享有的对国家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国家。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都不能与国家分享所有权。其客体具有无限广泛性,某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财产,如矿藏、水流、军事设施等,只能为国家专有。一切全民所有制财产,不管是由国家直接占有,或是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个人占有,都是国家所有权的统一的客体。
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对全民所有制下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权利主体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国家,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与之分享所有权。客体具有无限广泛性,某些重要财产如矿藏、水流等则只能由国家专有。国家所有权内容与其他类型所有权一样,仍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但国家通常并不直接占有国家财产而直接行使其所有权。而是将其绝大部分授权他人经营管理。国家所有权在取得方法上除一般民事主体具有的生产、收益、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外,还包括国有化、赎买、征税、征用、罚款、收归无主财产等特殊方法国家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具有明确性、唯一性和统一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一)绝对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
(二)一般情况下,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可以为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三)依照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的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
1、一般情况下,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可以为国家所有。
2、野生动植物资源、文物、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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