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物流纠纷 > 物流资讯 > 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种类

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7 08:43:16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往往很多的人都是需要接触到合同的,合同的类型也是非常多的,那么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种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往往很多的人都是需要接触到合同的,合同的类型也是非常多的,那么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种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种类

  (二)按航空运输对象的不同,可将航空运输合同分为航空旅客运输合同、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合同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值得一提的是航空旅客行李运输合同既可以认为是一种独立的合同形式,也可以视为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的附属合同,此时合同形式便称作是航空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如果没有其他特别说明,也可将航空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约定俗成地称作是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一般我们所说的航空运输合同就是指航空旅客和行李运输合同及航空货物运输合同这两种合同形式。而航空邮件运输合同则为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形式,受《邮政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调适,不受《民航法》相关条文规范。

  (三)按航空运输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种类,可将航空运输合同分为标准型和约定型两种。所谓标准型,就是指航空运输主体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由法律规定的航空运输合同,合同条款基本都是格式条款,一般常见的航空运输合同基本都是标准型的;所谓约定型的航空运输合同,就是指航空运输主体权利义务关系除法律规定之外,还可由合同双方进行合乎法律规定的约定,合同条款除了格式条款外,还有合同双方协商约定的条款,比较常见的有包机(舱)运输合同。

  二、航空运输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一)运输合同原则上被认作是诺成合同,但也有人认为是实践合同还有人认为应依具体情况来定。许多国家为保障承运人的利益,不确认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一般认为,运输合同原则上应被认为是诺成合同,就客运合同而言,旅客购得客票客运合同即告成立,当为诺成合同;就货运合同而言,托运人交付货物一般仅是承运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而不是货运合同成立的条件,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托运人办完托运手续,领取托运单为合同成立条件,否则货运合同也是诺成合同。

  (二)运输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实践中承运人放弃自己获得对价的权利免费运输旅客或货物,其目的多为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实质仍是商业性质,作为个别现象,不影响双务有偿的判断。

  (三)运输合同经常表现为标准合同。合同中存在大量的格式条款。

  (四)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有强制缔约义务,体现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五)运输合同以运输旅客或货物为直接目的、以运输行为为标的。

  三、什么是航空运输合同

  参与航空运输活动的当事人,包括承运人、旅客、托运人和收货人。合同双方当事人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其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承运人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安全、正点运输义务和合理运输义务,作为航空运输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旅客、托运人、收货人则应履行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基本义务。航空运输合同在实质上体现为明示存在的航空运输凭证、公示生效的航空运输条件和公布实施的航空法律法规三者的有机结合,在形式上以合法获得承运人填开的航空运输凭证为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航空运输合同种存在大量格式条款。承运人如企图在航空运输合同中通过合同条款免除承运人的法定责任或降低法定的赔偿责任限额,这种条款被法律认为是无效的,但不影响航空运输合同的有效性。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民航的合同种类是非常多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用航空运输合同的种类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