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款的分割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往往很多的人都是需要外出工作,有时候可能会死亡的意外发生,那么死亡赔偿款的分割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应先将处理死者后事的丧葬费用、具有人身性质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予以扣除,然后将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按照不同的规则进行分割。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参照继承的方式,同时考虑与受害人生活的密切程度以及是否就其他方式获得赔偿加以均衡考虑;精神抚慰金的分割原则主要依据权利人精神痛苦的程度。
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款系受害人死亡后权利人取得的财产,是基于受害人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发生或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任何公民可以在生前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死亡后发生的,如果认为是遗产,那么其生前的债权人有权主张用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还款,这会侵害受害人亲属的利益。
丧葬费用是为死者处理后事所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具有人身性质,因此,丧葬费用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应首先从死亡赔偿款中扣除。
死亡赔偿金分配时,在同一继承顺序中,原则上应按照与死者在共同生活中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份额,同时还应考虑同一继承顺序中是否已经取得被抚养人生活费的情况予以适当平衡。
赔偿金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是因为事故,赔偿给一方的人身损害赔偿金,那么依法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般的财产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死亡赔偿金应作为遗产处分,继承人应当在继承财产的份额内偿还死者生前所欠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死亡赔偿金也是需要按照遗产进行分配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死亡赔偿款的分割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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