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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9 11:35:29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经过申请获得的专利权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也会有专利无效的情形。那么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经过申请获得的专利权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也会有专利无效的情形。那么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

  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

  (二)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新的技术方案,被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具有美感或者非新设计;

  (四)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没有经过保密审查即向外国申请专利;

  (五)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不清楚、不完整、不能实现,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不简要;

  (六)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没有清楚显示要求保护的产品;

  (七)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始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八)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九)分案申请的文件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十)发明专利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得益;

  (十一)不属于专利权授权的范围,违反专利法第二十五的规定。

  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专利权无效宣告请示,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受理后,申请人从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还可以补充﹑修改﹑增加证据,在规定的一个月期间外提供新的证据或对原提供的证据作修改﹑补充的,专利申请复审委员会可不予考虑。

  二、专利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专利无效宣告的后果如下:

  (一)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二)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三)依照上述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三、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二)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四)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专利权是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审核流程的,这也是为了保障专利的权威性。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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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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