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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19 08:56:42 人浏览

导读: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是需要进行申请才拥有专利权的,专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如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专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是需要进行申请才拥有专利权的,专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那么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如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是办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二)经过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性质、范围、时间、许可使用费的数额等,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或确定侵权纠纷赔偿数额时的参照。

  (三)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也可以依法请求地方备案管理部门处理。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当事人(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转让专利权的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经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当事人办理登记,是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转移生效的要件,而不是转让合同生效的要件。

  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应当共同委托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办理备案手续。合同成立后,因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使转让不生效的,当事人应当依法补办登记手续。

  总之,如果想要获得专利使用权,首先要联系专利权人才能协商转让或授权、许可,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二、专利许可合同有几种类型

  (一)普遍许可合同,又称非独占许可合同,依据此类合同,转让方允许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其专利技术,同时保留自己实施和允许任何第三人实施该范围内专利技术的权利。

  (二)排他许可合同,又称独家许可合同,是指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期限或方式、范围内享有使用专利技术的权利。

  (三)独占许可合同,又称完全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转让方不得在任何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自己实施或以其他方式利用专利,也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任何其他形式的许可合同。

  (四)分售许可合同,是指被许可人除了在规定的地域和期限内使用专利外,还可以将使用的专利的全部或部分转售任何第三人。

  (五)交叉许可合同,又称互惠许可合同,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以价值相当的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合同。

  三、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表格)。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加盖骑缝章)。

  (三)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1、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任意一方涉及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代办处不能受理);

  2、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外国单位应当提交当地的法人注册证明并附中文译文,若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过公证和认证。

  (四)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由许*方、被许*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章。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名称或姓名、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参考样式:附件1)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专利证书复印件;延期说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超过该期限的需要做延期说明)等。

  在对专利进行转让时,双方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是否进行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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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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