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是什么
导读:
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的手段越来越多,信用卡诈骗就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诈骗方式。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概念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4)恶意透支。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是指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两者的差别在于后者利用了信用卡事实诈骗,而前者不限于使用何种方式。 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法条的竞合,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着特别法与普通法的法条竞和关系,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特殊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属于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情形有:根据《刑法》第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情形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含义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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