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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议缓刑法院会采纳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4 10:30:00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检察院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缓刑的情况。那么检察院建议缓刑法院会采纳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检察院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缓刑的情况。那么检察院建议缓刑法院会采纳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检察院建议缓刑法院会采纳吗

  (一)法院量刑一般会充分考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范围,然后根据您案件的情节(包括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法定情节即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的情节,酌定情节即犯罪动机、手段、环境和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人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犯罪人犯罪后的态度等),在其中从轻或从重量刑(即偏向6个月还是1年6个月)

  (二)缓刑的适用对象包括三个条件:

  1、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检察院建议的量刑可以缓刑吗

  检察院建议的量刑可以缓刑,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二)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三)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三、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检察院起诉书建议缓刑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检察院起诉书会写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较大。但也不是一定适用缓刑。检察院起诉书可以写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缓刑,但是是否对当事人适用缓刑,还是需要由人民法院自行决定。法院要根据案情综合考虑,检察院的起诉书只是个建议。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检察院建议缓刑法院会采纳吗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检察院想要对被告人的罪行申请缓刑的时候,法院一般都是会采纳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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