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在受到伤害后,除了要及时治疗外,还应当做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有利于我们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伤情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申请人:______,男,XX岁,汉族,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电话: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男,XX岁,汉族,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
请求事项:
请求对我的人身伤害程序作法医鉴定,从而确定是否应当追究对方当事人程______的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__与对方当事人________同住在______乡______村,是邻居。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厮打,在厮打中,_______被______打伤,随后被送到_______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现已出院,总计花医疗费_______元。对方当事人_______除了应当承担医药费等相关费用以外,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经_______县人民医院诊断,_______的左耳鼓膜穿孔,右手无名指骨折,因此,造成此严重后果的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犯罪。_______不能只赔偿_______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就算了事。为了证明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对________的人身损害情况进行法医鉴定,以便确认对方当事人_______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致
______省______县公安局
附:
(一)______县人民法院诊断书复印件1份;
(二)_____县人民医院关于患者______的病志复印件1份。
所有有关司法鉴定的费用都由司法申请鉴定者自行承担。
相关法律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司法鉴定是很有必要的,对于不同的伤残鉴定结果,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伤情司法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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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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