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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人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30 11:04:03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被告人在开庭之前都是想要指定相关的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那么指定辩护人是什么意思?指定辩护人通知书范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被告人在开庭之前都是想要指定相关的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那么指定辩护人是什么意思?指定辩护人通知书范文?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指定辩护人是什么意思

  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

指定辩护人

  二、指定辩护人通知书范文

  XXX人民法院

  指定辩护人通知书

  (XXXX)X刑X字第XX号

  XXX(写明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的名称):

  本院受理XXX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XXX犯XXX罪一案,因被告人XXX……(写明指定辩护人的事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三十四条第X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或者第三十七条)第X项的规定,本院决定为其指定辩护人。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并于XXXX年XX月XX日前到本院XX审判庭查阅案卷,准备出庭护。

  附:×××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一份。

  (院印)

  XXXX年XX月XX日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时使用。

  三、法院指定的辩护人期限

  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期限范围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发到人民法院以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家属或者所在单位为其委托辩护人。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指定辩护人是什么意思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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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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