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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罪立案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7 15:59:33 人浏览

导读:

我们经常能够在超市里面看到伪劣假冒的商品存在,很容易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那么假冒伪劣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如何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经常能够在超市里面看到伪劣假冒的商品存在,很容易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那么假冒伪劣罪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如何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假冒伪劣罪立案标准

  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为: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略、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本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如何认定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即符合本罪成立的法定结果,这说明本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三、假冒伪劣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关于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假冒伪劣罪立案标准的相关知识,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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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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