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时不仅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要对债务进行界定,那么你知道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有跟别人借钱,但是借钱的行为并没有告诉对方知道,借来的钱也都是用在自己的花销上面,一分钱都没有用在家庭的消费里,那这部分的债务是属于个人的债务。
(二)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借来的钱是用在家庭的消费里面,或者是两人一起去借钱来解决共同的消费需求的,那这部分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条界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明确了偿还的责任――应当共同偿还;偿还的方式――用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用各自所有的财产清偿,各自应清偿的数额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清偿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平等原则。《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三)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的原则。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由双方的个人财产偿还。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界定的相关知识,如果债务是夫妻双共同借的,或者一方所借但事后经另一方追认的,或者一所借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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