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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举证期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4-02-21 16:54:31 人浏览

导读:

离婚诉讼举证期限是维护诉讼公正的关键。文章分三大点详细解析了举证期限的规定及影响,探讨了过期举证的应对措施,带您深入了解。

一、离婚诉讼举证期限

在离婚诉讼中,最初的举证责任落在起诉方。院在简易程序中会采用灵活的方式传唤双方,如电话或电子邮件,但这不会影响被告的答辩期,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被告仍有15天答辩期。

在普通程序中,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截止时间为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则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10日提出,以确保证据的及时提交和法庭的有效审理。

二、过期举证的应对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否则将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逾期提交的证据,原则上法院不组织质证,除非对方同意。此外,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当事人,也应在举证期限结束前提出。

因此,一旦错过举证期限,当事人应积极寻求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当事人的同意质证,以减少对案件结果的不利影响。

三、专业律师的作用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如何举证或收集证据存在疑问,应及时委托专业律师。

律师不仅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还能帮助当事人准备和提交证据,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从而在法庭上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在离婚诉讼中有效举证?让我们法律快车的律师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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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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