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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0 14:14:01 人浏览

导读:

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时候,是需要有辩护律师的存在。那么强制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被告人拒不接受指定辩护可以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时候,是需要有辩护律师的存在。那么强制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被告人拒不接受指定辩护可以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制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

  指定辩护的范围:

  (一)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是盲聋哑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三)未成年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四)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五)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能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六)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已委托辩护人,而该被告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七)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八)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九)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有问题,有可能影响法院正确定罪量刑的。

  二、一般自己辩护词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三)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四)辩护理由

  (五)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六)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七)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三、被告人拒不接受指定辩护可以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

  (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三)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费用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五)具有外国国籍的;

  (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七)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强制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的相关知识,要是对法院指定辩护律师不满意,被告人是可以拒绝,或者要求更换一次指定辩护律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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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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