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归哪个部门管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民而言,购买机动车之后往往很多时候停车会面临找不到车位等情况,那么你知道停车收费归哪个部门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目前停车场管理权归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的性质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但是实际上,作为经营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普遍存在着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最主要的表现是在道路范围内的临时停车场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不一致。有的归各区公安分局经营管理,有的归当地街道办事处经营管理,有的归停车场产权单位经营管理,造成了这些经营单位只管收钱,不考虑停车场地的投资兴建。有的产权单位甚至将社会停车场出租给专业运输单位,从而改变了社会停车场的性质。
是否合法要分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一)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民法典》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
《民法典》第888条及第889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每个地区政府分别制定适用于本地区停车场收费管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主要按时分时段、分片区差别收费。居住区停车场收费与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有差别,不同的车辆类型停车收费标准也有差别。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停车收费归哪个部门管的相关知识,目前停车场管理权归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车场的性质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改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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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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